司法護航“山清水秀生態美”金字招牌
發布于:2021-06-04
摘要:司法助力
美麗的漓江發源于“華南第一峰”貓兒山,流域內有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遺產地、漓江風景名勝區等14處自然保護地。廣西各部門高度重視漓江的生態環境保護,但各部門單打獨斗,沒有形成合力。
5月1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聯合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生態環境廳以及桂林市漓江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在桂林市簽署司法協作框架協議,建立漓江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障服務聯動機制,攜手保護改善漓江生態環境,打出漓江司法保護“組合拳”。
生態興則文明興。近年來,廣西各級法院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兩山”理念,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聚焦點、抓重點、塑亮點、強支點,持續推進環境資源審判專門化建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建設美麗廣西和生態文明強區,擦亮“山清水秀生態美”金字招牌作出重要貢獻,有力提升了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環境資源審判中,各級法院深入總結環境資源審判經驗,不斷完善審判制度和規則體系,推動環境資源裁判客觀性、公正性、科學性和統一性。自治區高院先后出臺了《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推動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見》《關于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實施意見》《環境公益訴訟裁判指引》等司法審判指導意見,發布3批30個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統一裁判標準,高效化解環境資源審判糾紛。全區法院共有11篇裁判文書被評為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優秀裁判文書,2個案例被評為年度法院環境資源典型案例,1個案例獲評第八屆全國行政審判優秀業務成果一等獎,1個案例被評為“法院服務保障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十大典型案例”。廣西法院注重專業審判、生態修復、多元聯動、巡回審判等工作經驗獲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廣。

13978327109(韋經理)
15277325579(鄧經理)